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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訊 記者蔣生 龍玉琴 發自北京“被警察叔叔抓到的不一定全是壞人,不能叫犯罪分子,叫犯罪嫌疑人。”前日下午在人大浙江團駐地,全國人大代表、浙江省高級法院院長齊奇接受“小記者”採訪,頗費心思地解釋如何“保護壞人”,才能防止冤假錯案,數十分鐘的採訪成為難得的普法課程。
  這幾位小學生由浙江本地機構組織赴京,作為“小記者”採訪代表委員。齊奇在駐地酒店走廊茶水間剛坐下,就被追問:“奇伯伯,怎麼防止假案啊?”“你說的是冤假錯案。”齊奇邊笑邊解釋。
  “被警察叔叔抓到的人以往都叫壞蛋”,齊奇話音剛落,小朋友們都點頭。“但他們不一定全是壞人,不能叫犯罪分子,要叫犯罪嫌疑人。”齊奇接下來的解釋讓小伙伴們瞪大眼睛:“你們常常認為的‘壞人’,要等法院判了才能確認是犯罪,判之前要保護他們的權利,要請律師幫他們說話。”
  齊奇通俗地解釋了警察、檢察官和法官的關係後說:律師能讓法官看到更多證據、理由,律師還能重視“壞人”的人權,防止刑訊逼供———“就是辦案的叔叔分析他是壞人,老想他承認,他不承認有時還揍他兩下,結果說出來的東西可能成為‘壞人犯罪’的證據。”
  齊奇舉例,浙江對判刑3年以上的案子要求用公共財政花錢幫嫌疑人請律師。去年浙江法院為8019名沒錢請律師、可能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,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師出庭,其中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,裁定准予檢察機關撤回起訴152件。
  “以前我們聽警察叔叔的多一點,聽律師叔叔的好像少一點,這是不對的。”齊奇說,“就是要平等對待,法官做到中立。”一名小伙伴插話。“對,客觀分析、審查證據,律師叔叔幫嫌疑人辯護清楚,法院判決才能防止冤假錯案。”  (原標題:浙江高院院長上普法課 “被警察叔叔抓的不一定全是壞人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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