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北京12月8日專電記者8日從北京警方瞭解到,在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的“獵狐2014”專項行動中,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39億元的嫌疑人李某在勸說下主動自首。
  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39億元
   2012年以來,李某等人先後在北京、河北、上海、浙江等地註冊多家公司,以投資房地產、礦產等項目為名,以8%至12%的高額回報為誘餌,在全國20餘個省市吸引客戶“投資”,截至目前登記的涉案資金將近39億元。
   今年5月底,北京警方對此案立案偵查,相繼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。此時,李某已於5月中旬出境前往泰國,北京警方隨即通過國際刑警組織,對李某發佈紅色通緝令,並組織警力赴泰國抓捕。通過在泰國的調查,警方發現,李某已經從泰國潛逃到老撾藏匿。
   今年10月下旬,北京警方找到李某的委托人和家屬,詳細講明相關政策和法律。經民警多次勸說,家屬和委托人配合警方勸導李某打消顧慮,於11月29日向警方投案自首,北京警方迅速組織警力赴中老邊境將李某接回。
   有錢不敢花,交通只能靠步行
   “我在那邊真的受不了了。”李某向民警哭訴,由於他在老撾時簽證過期沒有合法身份,即使有錢也不敢花,不但不敢在公開場合露面、不敢在繁華地區居住,有時甚至不敢坐車,交通只能靠步行,一走就是一天。李某身體不好,需要的藥品在當地也無法購買到。
   就在李某自首的前一天,利用自己瞭解的股票類基金產品的交易量、交易時間、持倉情況等信息買入股票,自2009年以來非法獲利400萬元,後攜款逃往美國的基金公司交易管理部經理劉某某,在民警和家人的勸導下,從新加坡回國自首。
   目前,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、劉某某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已被北京警方採取強制措施。
   專案組民警介紹,“獵狐”行動中抓獲和勸返的嫌疑人都表示在國外的生存狀況並不好。警方呼籲仍然在逃的嫌疑人,境外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更不是“避罪天堂”,要正視問題,儘快投案自首,爭取從輕處理。  (原標題:男子潛逃到老撾藏匿自首哭訴有錢不敢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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